陈宏谋:清代官位最高的广西人(图)

    中华陈氏网 2009年11月5日 陈得亲录入


      陈宏谋是清代广西籍官员中,官位最高,任官时间最长,任官历经省份最多的一位清官、名臣。他的名字前,可以冠以诸如教育家、实业家的称号,无论是为官还是治学,都是一代楷模。他用76年的生命书写了功绩种种,留给后人缅怀。

      刚正不阿,几升几黜

      陈宏谋,字汝咨,号榕门,原名弘谋,晚年因避乾隆(弘历)讳,改为宏谋。他出生于桂林市临桂县四塘乡横山村一个普通农户家。

      年轻的陈宏谋在桂林华掌书院攻读。据《清史》记载,他每“闻京师邸报,必向亲友处借观之,识者皆知其有大志者也”。

      雍正元年(1723年),陈宏谋考中乡试第一名,接着又考中会试第108名、殿试三甲第8名,从此步入仕途。他历任翰林院检讨、吏部郎中、扬州知府、江南驿盐道、云南布政使、直隶天津道、江苏按察使、江苏江宁(今南京)布政使等职;此后16年间,又历任甘肃、江西、陕西、湖北、河南、福建、湖南、江苏等省巡抚,以及两广、湖广等地总督。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他奉调进京,历任兵部尚书、吏部尚书、工部尚书、协办大学士、东阁大学士等职。乾隆三十六年(l771年)才因病请准回乡。

      有人根据史料作过统计,在40多年的仕宦生涯中,陈宏谋先后历12省、任21职,受到降职甚至革职处分达6次。这在历朝历代的官员中是不多见的。

      陈宏谋敢于弹劾奸弊,最著名的一件事是3次弹劾广西巡抚金鉷。雍正后期,陈宏谋因母亲病故乞假回乡,了解到当时广西巡抚金鉷虚报垦荒亩数,以充政绩。他不惜触犯“官员不得言本乡事”之忌,上奏雍正,雍正命云南总督尹继善亲往查实。不久雍正皇帝去世,乾隆皇帝继位。乾隆元年(1736年),陈宏谋又上奏乾隆说,金鉷“欺公累民,开捐报垦荒不下20余万亩,而实未垦成一亩”。乾隆命两广总督鄂弥达详细勘实。第二年,陈宏谋又提起这事,乾隆很不高兴,斥责他“渎奏”,“粤人屡陈粤事,恐启乡绅挟持朝议之渐”,下旨将他降职3级,在京候旨。但不久后,鄂弥达等查清了报垦田不实的真相,于是乾隆将首犯金鉷处置,并迅速恢复了陈宏谋的官职。

       从此乾隆对陈宏谋更为信任。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陈宏谋调任两广总督,乾隆在谕旨里说,你虽是广西人,但久任封疆大臣,我很信任你,“且总督节制两省,专驻广东,不必回避”,态度有了明显转变。然而第二年,陈宏谋上奏申请增拨盐商帑本时,又被乾隆斥责“巿恩沽名,痼习未改”,下命夺官。

       乾隆虽有些反复无常,但所幸很快修正了旨意,仍命陈宏谋留任。之后多年,乾隆帝因为其他大臣的弹劾,屡将陈宏谋革职或降职,却又迅速让其恢复职务或升迁。在这样进进退退的波折中,陈宏谋官至东阁大学士,位极人臣。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在同时代的官员中,陈宏谋算是很有经济头脑的一个,他的最大特点也在于此。

       陈宏谋强调“养民富民”,他躬行力践,每到一地任职,总是“以民心为己心,亦视官事如家事”,从当地的实际出发,深入考察水利、农桑、河防、矿产、运输等民生之事,发展地方经济,积极改善当地百姓的生活条件。

       乾隆十六年(1751年),时任陕西巡抚的陈宏谋上奏说,关中“虽有河道,岸高难引。惟凿井灌田,实为救旱良法”。他奖励凿井,无力开凿的地区,就由官府借给稻谷作为工钱。

      在陈宏谋的倡导与督促下,陕西先后凿井2.8万余眼。当时适逢大旱,有井之处蔬菜和粮食都有收获。此外,陈宏谋还组织人力疏浚河道,进行农田灌溉,并教民仿制南方的水车,使田地无论高低,均可藉水车引水灌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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