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缘何为何俊写墓志铭
- 中华何氏网 2012年5月30日 何祚宏
扬州何园建园园主何芷舠的父亲何俊(1797-1858),道光九年(1829)以三甲第一名进士选充翰林院庶吉士,历任工部主事、海防海阜同知、桂林知府、署桂平梧郁盐法道、直隶大顺广兵备道、江苏督粮道、两淮盐运使、署江宁布政使;到咸丰六年(1856)官至江苏布政使,署理江苏巡抚,从二品衔,是主管江苏全省民政和财政的最高官员。
何俊在江苏的十多年,恰值清政府在财政赋税制度方面推行一系列重大措施,采取了增加盐税、开征厘金(征收商品通过税)、实行亩捐(按亩征收田赋附加税),以及在金融方面增发通货等。何俊在江淮扬徐通海等地每每主其事,并“举劾所属之贤否”,在全国最富庶的地区卓有成效地增加了清政府财政收入(见《江苏省通志稿》、同治年间《续纂江宁府志》等)。咸丰七年调北京后致仕,次年(1858)62岁时病逝于京,由于清廷认定他政绩突出,给予正一品封典,晋封光禄大夫。但其时南京为太平天国“天京”,苏南苏北一带清政府军与太平军激战正酣,因此何俊灵柩暂存京城长达八年,直到同治五年(1866),太平军全军覆灭后,才得以运回江苏。同治十二年(1873),安葬于江苏句容华山。时姻亲李鸿章已是武英殿大学士、直隶总督,便由李鸿章为何俊书写了墓志铭,镌刻在何俊的墓碑上。
也正因为李鸿章曾为何俊写墓志铭,自己署明当时的官职是“武英殿大学士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而一百多年以后的人如果不了解当时事情的背景,乍一看很容易误以为身负重职的李鸿章为下属二品官员何俊写了墓志铭,因此引发了21世纪评介扬州何园园主何芷舠家族背景的诸多文章中,连续出现了一些错误,如“何园主人何芷舠的父亲何俊是李鸿章手下的一位重要军需官”、“其父何俊是李鸿章手下的人”、“被李鸿章倚为右臂”、“何俊的上司、清末内阁总理大臣李鸿章”、何俊“又管粮食供应淮军”……等等。这些说法,把李鸿章与何俊的关系颠倒了,违背了历史事实。
其实,细读这篇墓志铭就可以发现,文章内已然说明“同治丙寅公之丧至自京师癸酉十月二十九日卜葬于句容华山之原”,也就是说,李鸿章写这篇墓志铭的时间是同治癸酉秋,即同治十二年秋(1873),这与李鸿章自署武英殿大学士是符合的,因为同治十三年(1874)李鸿章又升任文华殿大学士了。必须弄清楚李鸿章写这篇墓志铭,是在何俊去世之后十六年安葬于句容建墓时的事情。
何俊去世时间是清咸丰八年(1858),享年六十二岁,去世前为从二品衔的江苏布政使,其时,1823年出生的李鸿章才三十六岁。翻开李鸿章的年谱,可以知道李鸿章当时是赏加三品按察使衔,正处在安徽巡抚福济手下受排挤、打压而不得志的时期,直到何俊去世以后的1859年1月,才离开安徽改换门庭投奔了湖南曾国藩,其后才得以施展抱负。而在何俊去世前,李鸿章的官职、官衔都在何俊之下,年龄也小于何俊26岁,李鸿章后来组建淮军时,何俊已去世多年。因此,何俊与李鸿章根本不存在上下级的隶属关系。
那么,何俊的墓志铭又为什么由李鸿章所写,那是因为何、李两家有姻亲关系,都是官场上安徽籍的望族,加之年青时的李鸿章素来也知晓何俊在江苏的“政绩”与人品,李鸿章在已任职武英殿大学士、直隶总督的位置上,为何俊写墓志铭,并自称“姻愚弟”,既是彰显对何俊的评价,也有怀念的寓意。
历史的诠释可以有不同的说法,但何俊不是李鸿章的下属这个史实是不容弄错的。(注: 何祚宏系何世模之侄)
作者:何祚宏 日期:2011年12月8日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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