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氏民宅保护始末--一栋保存完好的优秀民居

    中华喻氏网 2009-1-22 16:24:30 喻刚伦


                     喻氏民宅保护始末

                                                                         祝龙珠

2000年9月1日上午9时,一阵清脆的电话铃声在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管理署署长办公室响起,接过电话,只听见传来急促的声音:“喂,你是新区文物保护管理署么?我是陆家渡路215弄58支弄81号居民。这里正在搞拆迁,喻氏民宅已面临着被拆的危险。”“好!我们马上就到。”

喻氏民宅,位于浦城路、东昌路交汇处西侧,建于民国早期,为一栋保存完好的近代上海优秀民居。

文保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在一片破砖散瓦中踏入喻宅,只见厅堂的花格门窗被卸了,正房的柚木地板被撬了,部分屋顶已开了天窗……“迅速行动,抢救保护喻氏民宅!”文保署署长祝龙珠斩钉截铁地说。一场保护喻氏民宅的持久战拉开了序幕。

2000年9月1日下午,文保署业务员田永福、陈蔚弘拜访该地块拆迁实施单位——上海千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对喻宅的拆除,并了解到其上级主管部门为浦东新区土地资产管理署。

9月8日,新区文物保护管理署向该中心发出“关于妥善保存陆家渡路215弄58支弄81号的函”。

9月11日,文保署业务员田永福、陈蔚弘前往该中心,就发函后听取该中心领导的意见。当时中心的领导提出了很多理由,觉得保存喻宅难度大,可能性小。

9月29日,新区文物保护管理署向市文管会地文处口头汇报。

10月10日,市文管会地文处李孔三、陈平前往喻氏民宅实地勘查。查验结果认为该宅具有很高的建筑艺术价值,必须予以保护。

10月20日,新区文保署再次发函至上海千秋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浦东新区土地资产管理署,要求坚决保护喻氏民宅。

10月23日,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向浦东新区发展计划局规划处发出“关于保护喻春华住宅的通知”。

11月8日,在新区文物保护管理署会议室召开由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局、区发展计划局、区规划院、区文广局文化处、区文保署有关领导和专家参加的协调会议。会议达成三点共识:喻春华住宅要予以保护;由新区发展计划局规划处速与开发商洽谈;在保护该宅的同时,可以适当给予开发商一些优惠政策,如:增大建筑容积率、减少绿化率等。

11月28日下午,由新区建设局牵头召开喻氏民宅保护协调会。参加会议的有区建设局、区土地资产管理署、区发展计划局规划处、市文管会地文处、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区文广局文化处、区文保署有关人员。会议决定,由区发展计划局和区建设局负责与开发商上海仁恒房产公司联系,进一步进行说服动员工作。

12月12日,由浦东新区土地资产管理中心牵头,在浦东滨江花园会所会议室召开保护喻氏民宅协调会议。与会者有市文管会地文处、市规划局、区发展计划局规划处、区文物保护管理署、上海仁恒房产有限公司领导。会上,就喻氏民宅的保护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保”还是“拆”,是与会者和开发商争论的焦点。开发商的意见为无法保留此宅,一是规划中无法安置,二是公司会蒙受损失,三是中式的喻氏民宅与开发建筑的欧式风格不相协调。与会者认为,必须保护此宅,一是文物不可再生的资源,如拆除喻宅,它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二是传统的建筑融于欧式风格的公寓之中,相得益彰,别有韵味;三,如原地无法安置,则可有两个保护方案,即向东移10米左右至浦城路一侧或迁至规划建设的绿化地中,作为该公寓的会所。

12月18日,接浦东新区土地资产管理中心“关于喻春华住宅保护意见的函”。其内容为:同意喻春华住宅移地迁建,首选方案请选择更加有利于对外开放的城市公共空间,第二方案是移至浦城路一侧。

12月19日,新区文物保护管理署向浦东新区土地资产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喻春华住宅保护意见的复函”。内容为:同意采取第二方案。并请尽快办理申报手续。

2001年1月2日,接浦东新区土地资产管理中心“关于喻春华住宅保护修复方案的函”。

同日,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管理署向浦东新区土地资产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喻春华住宅保护修复方案的复函”。要求其通知建设单位上海仁恒房地产公司上报下列材料:一、喻宅勘查报告和测绘图;二、搬迁的方法和程序;三、复原的施工图;四、编制施工组织计划书。

1月6日,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管理署接到开发商委托实施搬迁喻宅的建设单位——苏州古典园林建筑公司编制的“喻春华住宅保护修复施工组织设计文本”。

1月至9月,由施工单位苏州古典园林建筑公司进行整体落架,拆除喻宅,所有构件编号存放于库房内,等待重建。

10月31日,接上海仁恒房产公司函,内容为:由于规划关系,喻氏民宅原定在小区内迁建已不可能,如要迁建,则要超出红线,属违规建筑。请求将喻氏民宅移至其他方位,并表示愿意承担移地重建的全部费用。接函后,新区文物保护管理署即派出业务人员至有关单位进行了解,证实该公司反映情况属实,其要求合情合理。

2002年3月29日,新区文物保护管理署向宣传部(文广电视局)发出“关于移地修复喻氏民宅的请示”,建议把喻氏民宅迁建到高行镇解放村牡丹园。

4月10日,接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同意移地修复喻氏民宅的批复”,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向市文管会请示,征得同意;二、征求新区规划部门意见;三、办妥相关手续,与开发商签订修复协议,并在整个修复过程中加强管理指导和监督,确保修复工程的质量;四、与高行镇解放村签订文物保护的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6月24日,新区文物保护管理署向市文管会发出“关于喻氏民宅移地复建的请示”。

经市文管会、区文广局、区发展计划局、区文物管理委员会同意,该工程由上海仁恒房地产公司出资,高行镇解放村提供土地,新区文物保护管理署负责管理,苏州古典园林建筑公司承建。喻氏民宅的修复设计方案,经过有关专家反复讨论、修改、论证,工程于2002年5月正式开工,9月完工,历时4个月。修复喻氏民宅,遵照了文物“修旧如旧”的原则,外立面不做任何改动,内部结构稍做处理,60%采用原构件,40%为补充的仿造构件。修复经费共计97.5万元。

修复后的喻氏民宅,得到了原房主后裔、专家、领导、群众的认可。喻氏民宅已经由新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方针,在新区文化基金的资助下,新区文物保护管理署在喻氏民宅内开设了浦东新区民间收藏陈列馆。它为浦东的民间收藏活动提供了展示精品的舞台,并结合民间收藏陈列馆、牡丹园的长处和特色,使文物、收藏和旅游三种资源紧密结合,促进了浦东文化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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