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氏文化古迹】洪武朝迁民的原因和记载

    中华阎氏网 2013年4月12日 山西频道


明朝迁民的原因首先要从元末的战乱说起。元统治者以游牧之勇破金灭宋,统治中国达98年。虽时间不长却年年穷兵黩武骄兵图胜扩张疆土,大量消耗人力物力财力。对内元官僚贵族与汉族地主阶级残酷的剥削压榨人民,“视民财如土苴戕民命如草芥,”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日益激化,农民起义蜂涌而起,特别是至正年间,仅1341年河北、山东就有三百多处同时发生起义,差不多一个县平均二起。元末人民起义规模大者有以下几家。

   刘福通至正十一年五月(1351年)起兵颖州,起义军以红军为号称“红军”势力最大,占据河南、进击河北、山东、山西、陕西,其北伐军一支曾攻占元之上都以及塞外要地,也曾攻击辽东、朝鲜等地。至正22年(1362年)刘福通被杀,战乱约11年而结束。

   张士诚至正十三年(1353年)起兵平江(苏州)号诚王国号大周,占据南至绍兴北至徐州,东至东海,西与朱元璋占据之地接壤,因不与朱元璋合作为朱所迫,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被朱吞并,战乱14年。

   方国珍至正八年起事占据江苏等地,因不与朱元璋合作,1367年朱元璋临兵破平江,为朱吞并。徐寿辉至正十一年(1351年)称帝于蕲水,占据江西全境和浙江、安徽地区。陈友谅至正十九年起兵反元投徐寿辉部下,后力量骤大杀徐寿辉而代之。至正24年(1364年)为朱元璋吞并。

   徐寿辉起兵后,响应者除陈友谅外还有明玉珍部,明部向西北进击转战川陕之间,至正1 7,年攻占重庆,二十二年称国号夏,二十六年明玉珍病死,其子为朱元璋吞并。

   郭子兴至正十二年(1332年)起兵反元于濠州(凤阳)占据安徽北部一带,朱元璋起兵后依附于郭子兴。至正十五年郭子兴病死,朱元璋继承其势力,随后吞并张士诚、陈友谅、徐寿辉、方国珍。到至正27年南方全部平定,至正28年朱元璋称帝改元为洪武,同时令徐达率军25万北定北京,元帝逃亡漠北,元末长达20年的战乱才算结束。在这20年中形成了复杂残酷的战乱局面。

   元末的战乱是复杂的、残酷的、多面性、长期性的。在长达20年的战乱中,农民军与元军各自为战,农民军又互相残杀,互相吞并,使垂亡的元帝国又一度大肆摧残人民生计,元人自己也说“战乱中将帅无不贪暴怯懦,纪律丧尽,战败报功,军溃求赏,所经过的地方虏劫人财,鸡犬一空,恢复城邑悉成荒墟”。如至正12年9月元军察尔汗帖儿部与农民军决战“两战败之斩首万余级”。至正18年11月元军“刘起租守顺德,粮绝劫民财、掠牛马,民强壮者令充军,弱者杀而食之”。一些汉族地主武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也配合元军与农民军决战,山西的王保保父子,陕西的李思齐也出兵豫、陕、鲁和两淮,终于把红巾军镇压下去,他们多是“拨其地屠其城”,使豫、鲁、苏北、皖北之民十亡七八,名城扬州当时被杀的只留下18家。河南全省三千余里,仅存封邱、登封、延津、偃师四个县。大河内外,燕、赵、齐、鲁、豫等境人烟断绝,一片荒凉,正如温县牛洼村“牛氏家谱”所载“兵戮湖南,赤地千里”已到了“春燕归来无棱处,赤地千里少人烟”的惨景。

   元朝末年不仅战祸严重,水旱蝗疫也倾时而注、集中而至。在中国灾荒史上是最严重的。我们不需要一年一年的去记录它,几个综合的情况就说明问题。仅元朝末年20余年里,中原地区水旱灾山东19次,河南17次,河北15次,两淮地区8次。黄河决口20次,有时一年就决口几次,大蝗灾19次,几乎年年都有严重的灾荒。使“中原之地漂没田庐无算,死亡百姓无数,村庄城邑多成荒墟”,特别是山东河南更为严重。山东河南之盂津新安出现“民食蝗,人相食”的惨状。元史记载“通州民刘五杀其子而食之”。1337年山东大灾之后饥民达57万户,以上种种战乱荒灾相辅而至百姓非亡即逃。从明朝建立后,各地官吏向皇上的奏折中可知灾荒的严重性。这些报告大量的引用了下列辞句,如“连年水旱,田禾不收”,“连岁饥馑,民不聊生”,“人力不至,久致荒芜”,“郊野几为一空”,“积骸成丘,居民鲜少”,“多是无人之地”,“累年租税不入”等等,劳动力严重不足,土地大片荒芜,财政收入剧减,人民逃亡,社会混乱,直接威胁明王朝统治,就连朱元璋也深知“丧乱之后中原草莽、人民稀少,所谓田野僻户口增此正中原之急务”。洪武十年,由于人口剧少,河南各州县“户粮多不及数,州改县者十二,县并者六十。于是明王朝采纳了郑州知府苏琦户部郎中刘九皋国子监宋纳等人的奏议,为维护明王朝的统治,决定了移民垦荒的战略决策,一场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历时数朝的移民高潮就开始了。这是中国人口最多,范围最广的民族大移动及人口重新分布的大决策、大行动,在中国历史上有重要的意义。

   据“明史”“明实录”“明史记事本末”、“续通典”“日知录之余”、“续通考”万历会典等记载,洪武时移民垦荒的历史记载有以下15条:

   (1)元年8月“令州郡人民,先因兵灾遗下田土,他人垦成熟者,以为己业,业主已还,有司于附近荒田,如数给与,其余荒田,亦许民垦,辟为己业,免徭役三年。

   (2)3年6月,谕中书省日,临濠朕故乡也,田多未辟,土有遗利,宜令五郡民无田者前往开种就以所种田为己业,给资粮牛种。

   “曾迁江南民十四万于凤阳”,“又北方府县近城地多不治,召民耕,人给十五亩,蔬地二亩,有余力者不限顷亩,皆免租三年”

   (3)4年2月“令工部迁官往广东买耕牛,给中原屯种之民”。又,四年乙巳徙山后民万七千户屯北平(山后即朔县一带)。

   (4)5年5月“诏令四方流民各归田里,其间有丁少而旧田多者不许以前占护,止许尽力耕种为业。若有见今丁多而田少者,有司于附近荒田验丁拨付。

   (5)洪武9年11月,“徙山西及真定民无产者于凤阳屯田,并发放棉衣”。

   (6)洪武13年5月,山西民为军者二万四千余户悉还为民。

   又:“令各处荒田地,许诸人开垦,永为己业,俱免杂泛差徭。三年后民田起科。

   又:诏陕西、河南、山东、北京等布政司及凤阳淮安、扬州、庐州等府,民间田土,许尽力开垦,有司母得起科。

   (7)洪武21年“户部郎中刘九皋言:古者令狭乡之民得迁于宽乡,盖欲地不失利,民有恒产也。今河北诸处,兵后田荒,居民鲜少,宜徙山东西之民往就耕种”。帝日,山东地宽民不必迁,迁山西泽潞民无田者往业之,免其赋徭三年,仍户给钞二十锭,以备农具。

   于是,迁泽潞二州之民无田者,往彰德、真定、临清、归德、太康诸处闲旷之地令自便,置屯耕种,免其赋役三年,仍户给钞二十锭以备家具。

   (8)洪武二十二年九月,山西沁州民张从正等116户自愿外迁屯田,户部给予奖励,由后军督佥事徐礼分田给之,仍令回沁召募居民。

   又:后军都督朱荣奏:山西贫民徙居大名、广平、东昌三府者,凡给田二万六千七十二顷。

   (9)洪武二十二年十一月,朱元璋以河南彰德、卫辉、归德,山东临清、东昌诸处土宜桑枣,民少而贵地利。山西民众地狭,乃命后军都督佥事李恪等谕其民愿徙者,验丁分田。

   (10)洪武二十二年,又命湖、杭、温、台、苏、松诸郡无田之民,往耕淮河迤南滁和等处闲田,仍蠲赋三年,给钞备家具。

   (11)洪武二十五年八月,“冯胜、傅友德帅开国公常升等分行山西籍民为军,屯田于大同,东胜立十五卫”,给山西民兵十万人各给三十锭令置牛屯田。十二月冯胜籍兵以还以所籍之数报之。……计平阳选送民丁九卫,太原、辽、沁、汾选民七卫,每卫五千六百人。

   (12)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后军都督佥事李恪徐礼还京,先是命恪往谕山西民愿徙彰德者听,至是还报彰德、卫辉、广平、大名、东昌、开封、怀庆7府,民徙后者598户,计今年收谷粟麦三百余万石,棉花一千一百八十万三千余斤,见种麦苗万三千一百八十余顷。

   (13)洪武二十八年正月,山西马步官军二万六千六百人往塞北屯田。

   (14)洪武二十八年“诏户部言,山东、河南民除入额田地循旧科征外,新开荒者,无论多寡永不起科,有力者听种之。”

   (15)洪武三十五年九月(建文4年)户部迁官核实山西平阳二府,泽、潞、辽、泌、汾五州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分其丁口以实北平各府州县,仍户给钞使置牛具种子,五年后征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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