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氏文化古迹】威海明代卫所军户的最早征调
- 中华盖氏网 2020年3月15日 于敬民
威海明代卫所军户的最早征调
于敬民
威海地区明代卫所编制军户的最早征调,是洪武戊寅年(1398年,即洪武三十一年)明太祖朱元璋特命魏国公徐辉祖、都督朱某二人垛集征调本地之民为军户,用以填充本地卫所军士。
此次垛集军户后,明政府一次性在威海地区设立了三卫(威海卫、成山卫、靖海卫)一所(宁津守御千户所)。加上明成化年间(1465-1487)一次性设置四千户所(金山、百尺崖、海阳、寻山等守御千户所),以及此前设立的宁海卫,当时的文登营防区共有四卫五所,共九大军事单位。威海地区则设有七大军事单位(宁海卫和金山千户所除外)。按明代规定,凡千户所名后面加“守御”二字的,都属于省都司或备倭都司的直属单位,而不属于卫管辖
。 明代的兵役制度实行的是世袭军户制。军户隶军籍,家族世袭,分属于各卫所。军户为明代军队的主要承担者。军户为三个类型、六个来源: 第一个类型是老军户。即元代的军户到明代仍保留军籍,这种按原根抄籍的军户在明代仍承应军差。洪武二年(1369年)下令凡军民人户“许各以原根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此令说明元代的军户在明代仍为军户。
第二个类型是新军户。它有四个来源
:一是从征,即跟随朱元璋打天下的农民,明朝建立后被永隶军籍,子孙世袭;
二是归附,即归降朱元璋的元降军和其他势力的败军,如张士诚、方国珍、陈友谅等势力的军士。归附军的数目是比较大的;
三是谪发,即以罪人充军者,称为恩军。其罪轻者军籍终于本人,罪重者军籍世袭,亲族尽绝为止;
四是抽充,非军籍民户丁多者抽一丁为军,叫抽籍,一般民户四丁以上者籍一丁为军。这是军源补充的临时措施。
第三个类型为补充军户,称为垛集军户。洪武三十一年魏国公徐辉祖、大都督朱某在山东沿海练兵至威海卫,垛集四万壮丁成立捕倭屯田军就属于此类征调。此前洪武四年,明朝曾在边海实行过垛集屯田军户。但在威海却是第一次。
垛集征调法,开始于洪武初年,其要点是民三户为一垛集单位,其中一户应军差为正户,另两户帮贴正户,称贴户,若正户军亡,以贴户丁补。明成祖即位后,重定垛集军更代法,改为正、贴户轮流充军。被垛为军者,免其原籍老家一丁的差役。垛集征调法只是在军队严重缺伍时才实行。它与老军户、新军户相比,有三点区别。首先只有在军中缺伍严重之时,才垛集民户补充缺额军户。其次,垛集军中的贴户的应役责任不如正户重大,而且比新老两大类型军户的兵役负担相对轻一些。再次,垛集军户在卫者,有时可放还耕种。但主要在卫中应差。
当时,在威海及沿海地带垛集军户,主要有两种考虑。一是在指导思想上出于居安思危,天下无事时要养兵,国家太平安定之时要论武事,为防患于未然,就要加强武备,强化军队建设。二是山东沿海百姓,经常遭受倭寇的侵扰偷袭,为防止倭寇侵扰带来的损害,则只有加强海防,设立卫所驻防沿海,才能有效的防御倭寇骚扰。
垛集征调军户,只是解决了军队数量和驻防问题,而对卫所军队的训练问题则显得特别的重要。因此明成祖朱棣即位后的当年,永乐元年(1403)仲春之时,都督朱某就奉明成祖之命,为练兵再次来到威海。 徐辉祖和都督朱某垛集军户的范围,全部在沿海地带,东到威海地区,向西、西南到日照沿海,以至苏鲁交界处。按行政范围来说,此次垛集军户涉及登州府、莱州府、青州府。按险要程度,自威海到安东卫的所有险要处皆有设置。
垛集军户范围内住有几百万沿海居民,垛集军队四万人分设于七个卫、四个千户所。按明朝的规定,一卫的额定兵员为5600人,一千户所额定兵员为1120人。按编制七卫四所应配备兵员43680人。因此,沿海卫所一开始就不足编制,这个现象直至明末仍然存在,且越到后来就越发突出。按编制一个卫应辖五个千户所,但沿海的卫辖所皆不足数。编制不足、兵员不足是沿海卫所的一个普遍现象。这一现象适应沿海地理状况的需要。山东东南沿海,海岸线长,海岸曲折,岛屿多,滩涂多,登陆点多,与其高度集中进行重点防御,不如多点分散防御更为奏效。比如威海地区,当时的文登营防区共有四卫五所九大军事单位,辖卫最多的靖海卫也只有三个千户所,辖卫最少的宁海卫只有一个千户所,威海卫和成山卫各自只辖两个千户所,并且每个千户所也不足编制。而文登营防区,仅省都司直属千户所就有五个。这样,在不大的文登营防区就有一个防御中心文登营,九大防御重点,一百多个墩、堡和寨,真正形成了以点带面的总体海岸防御线。这种兵力分布方式完全是根据海岸线特点而确定。这比以卫为兵力集中点的防御策略要优胜得多,并且其防御点的密度在全国也是少见的。
此次垛集军户的名字也有点特殊,称名为“捕倭屯田军”。名字本身就确定了这支军队的任务宗旨有两大项:一是这支军队的主要任务是防止和抵抗倭寇的骚扰和侵袭。二是没有军训任务或没有敌情的情况下,军队的主要工作是屯田,用以解决军队的军饷,保障军事供给。
此次垛集的军户平常的主要工作可归纳为“三议”:议耕、议守、议战。敌人来了能战,敌人不来则能耕田生产,有敌情则可以守备防御。农忙时则耕躬于田地;五谷收获后则练兵于校场。
垛集而征调的“捕倭屯田军”,据永乐二年(1404)文登县县学教谕胡士文所作《新设威海卫捕倭屯田军记》的记载知道,洪武三十一年所建的沿海11个卫所里边的组成士兵,都是由这次垛集的四万军士补充的,并非是从外地成建制卫所部队调入山东沿海卫所的。因此沿海卫所的军士成员并不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军户。 从《威海卫志》所记载的“十八指挥”也好,光绪《文登县志》所列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千户、镇抚、经历、百户等等,他们的籍贯都是外地人,都属于军官范围。
因此,现在人们在谈论卫所文化时,往往把这次垛集的军户也打入“移民”潮流之中,这实在是有点牵强附会。本地人被垛集进本地卫所成为军户,怎么会成为“移民”呢?卫所制下的移民,只是指那些来自天南海北的卫所百户以上的军官们,不可能是指的卫所军户,垛集的四万人皆为本地人。
何为移民?移民有两种含义,一种含义是由政府或民间团体大批地、有组织地迁往国外某一地区永久定居的人;另一种含义是在一国内部,较大数量的、有组织的人口迁移。前一种含义与本文无关,仅从第二种含义看,洪武三十一年垛集四万人为军户的行为,不构成“有组织的人口迁移”。所以不能称为“移民”。
此次垛集军户的积极作用其它方面且不论,至少这些军户在履行他们的职责时,他们会很自然地想到,他们的背后就是自己的父老乡亲。他们防御敌人侵扰,就是在保护自己的父母兄弟,保护自己的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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