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氏网新闻】不为生人立传的原则

    中华盖氏网 2024年2月8日 网络


不为生人立传的原则


  生不立传,这是中国史学的一个传统。


  立传,是记述已故宗族先贤业绩成就一生的事迹作出评价。人的一生在发展变化之中,例如:一些人前半生是好的,或许后半生就犯了重大错误;反过来,前半生有了重大错误,后半生又能幡然悔悟,痛改前非,为国家和人民及家族作出了巨大贡献。所以在世之人是处在发展变化之中,为其一生难以评价,只有盖棺定论。


  给生人立传,由于不易正确评价功过,容易产生偏差,撰写人也会顾虑重重,难以秉笔直书。不为生人立传,“这个做法比较稳妥,可以避免或减少记事工作中带来的人为的困难和麻烦,更为重要的是便于求真务实”,准确反映人物的真实面貌,塑造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


  凡宗亲会组织成员,参与宗族公益活动,千万不要为自己名利和荣誉投机取巧。比如有些贪官或工商界成功人士在位时,支持宗族公益事业作出过巨大贡献,而该宗亲会还作为荣耀为其做宣传并树碑立传“流芳百世”,而没几年,这位贪官由于贪赃枉法绳子以法、这位工商界成功人士也由于偷漏税或非法集资触碰法律红线受法律制裁,这就会直接损害本支宗族的面容。


  所以,在此提醒并建议,只要你实实在在地为宗族文集做出贡献,族人都会为你树碑立传的,但千万要记住:“莫道古人多玉碎,盖棺定论未嫌迟”。“善恶在我,毁誉由人,盖棺定论,无藉于子孙之乞言耳”。遵循五千年华夏文明对人的一生评价要以“盖棺定论”的哲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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